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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 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日期:2016-01-25 | 来源:本站

记者近日获悉,2016年广西将加强公租房筹集分配,降低公租房分配准入门槛,坚决杜绝因准入门槛过高导致无法分配的情况,同时还将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公租房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11、2012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在今年要全部完成分配入住;2013年底以前开工的公租房项目,在今年底前要完成90%分配入住。因此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全区各市尚未建成交付的公租房项目要加快施工,尽快建成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的,要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争配套基础设施与公租房同步建成、同步交付使用;因准入门槛高、内部审核缓慢等管理不到位而未能及时分配的,要完善公廉并轨细则,提高准入审核时效,降低准入门槛。

    针对农民工户籍差别,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各市除了对农民工在当地的居住(就业)年限作适当规定外,不得对农民工设置其他排斥性规定。以确保农民工可按照与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同等品质的住房保障,逐步消除农民工户籍差别,坚决杜绝因准入门槛过高导致无法分配的情况,以确保公租房早日分配入住,尽早发挥社会效益。

     此外,广西还将创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公租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据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公租房只在乡镇新开工建设,县城以上公租房将主要通过购买、向市场长期租赁和发放租赁补贴等形式筹集。

    为此,自治区住建厅于2015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供应管理改革,继续在当年竣工的公租房中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给农民工居住。同时定向分配给农民工的公租房要纳入地方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对进城稳定就业达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应允许在当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陈芊洁)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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